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发布《开标评标现场服务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10月21日正式施行,适用于该中心的开标评标现场服务和管理,明确规定开标评标现场包括开标区、评标区和监控室,并明确规定现场工作人员不得存在7种行为。
关于开标区服务与管理,《办法》规定,开标区包括开标等候区和开标厅。其中,开标厅的安排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需当天完成评审(资格预审)工作的项目,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安排在上午8:30-9:30 或10:30-11:30两个时间段。
(二)如情况特殊且评审工作能够在半天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可安排在下午13:30-14:30。
(三)一次开标标段(包)较多或预计投标人较多的项目,应安排较大的开标厅。
关于评标区服务与管理,《办法》规定,评标区包括评标等候区、隔夜评标区和评标室。其中,评标区的工作安排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正常评标时间为9:00至18:00,如需延时的,评标时间原则不超过21:00时。
(二)需进行隔夜评标的或超时评标的,由项目招标(采购)人代表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16:00时前将评审专家就餐人数、隔夜评标评审专家人数报省级机关服务中心服务人员,提前做好加班及隔夜评标评审专家休息区服务工作。
关于监控室服务与管理,《办法》规定,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监控室管理工作人员负责监控室的服务和管理。有评标视频监控需求的招标(采购)人、监督人员可以进入监控室,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有关人员进入监控室后,应在该中心监控室管理工作人员指定的机位就坐。该中心监控室管理工作人员负责将监控画面调到该项目的评标室现场,并告知其设备操作方法。
关于现场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办法》规定,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现场工作人员应严格依规、公正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擅离现场见证和服务管理岗位。
(二)擅自将岗位工作牌(证)交予他人,导致业主、中介机构、竞标人等无
关人员进入评标区(室)等禁入区域。
(三)违规透露专家抽取、评标(审)等与交易活动相关的信息。
(四)违规接触投标人(供应商)等利害关系人,收受其财物或其他好处。
(五)违法干预评标(审)过程或评标(审)结果。
(六)不按规定受理、处理、移送现场异议、质疑和投诉。
(七)其他不依法履职的行为。